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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执行《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食醋上市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近日,我市首批执行《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的平凉米香醋产品上市销售。

“平凉米香醋”以生活饮用水、麸皮和黄米、小麦、玉米、高粱、碎米、豌豆、青稞其中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原料粉碎、润料、蒸料、发酵、熏醅、淋醋等工序制成,酿造历史悠久、制作工艺传统、产品风味独特,入口柔和,口感醇厚,余味绵长,长期以来深受消费者尤其是陇东消费者青睐。近年来,市场上食醋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识别质量优劣。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发展好“平凉米香醋”这一传统地方品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生产行为,鼓励企业生产纯粮优质产品,做大做强平凉食醋产业,平凉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制定发布了《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该标准制定的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等质量特征指标均严于国家食醋标准,同时增加了氨基酸态氮、还原糖两项指标,综合5项质量指标,把产品分为特级、优级和一级三个等级,以便鼓励企业生产高品质、纯粮食固态发酵食醋产品。

为了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选购,平凉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协会设计了“平凉米香醋”LOGO标识。执行《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的企业通过协会备案,产品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达到相应等级后,使用统一LOGO标识上市销售。

(平凉米香醋LOGO标识)

标准发布后,平凉金江副食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开元醋厂、庄浪县钊源食醋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认真组织学习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严把原料关、生产关、质量关、检验关,并将产品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目前,3家企业的9种产品采用了《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并在标签上加印“平凉米香醋”LOGO标志,产品已上市销售。(作者:贾生春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孙斌)

(平凉金江副食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生产的食醋

(静宁开元醋厂采用《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生产的食醋)

(庄浪县钊源食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平凉米香醋》团体标准生产的食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