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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草拟《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8月28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建议发送至plzlqs@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767号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邮政编码743400)。请在信封上注明“《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三、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933-8296385。

特此公告。

附件:《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整体水平和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平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落实省委“一核三带”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四强”行动,做深做实“五量”文章,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相促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不断下降,质量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24件。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九大重点产业链质量竞争力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0%,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15%。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性、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业满足人民消费新需求能力显著增强。

——质量品牌建设成效日益增强。质量品牌培育、发展、壮大支持制度更加健全,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依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甘味”农产品、“陇字号”“老字号”“崆峒奖”等品牌数量逐年提升。

——质量治理体系更趋完善。质量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引导、质量考核、技术法规、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创新支撑质量提升作用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质量发展动能,促进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1.坚持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质量攻关,加快先进技术、先进标准在产业链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支持和引导质量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研发新工艺、新材料,持续增加新产品数量和质量。鼓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申报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围绕全市九大重点产业链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重大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各个环节,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专利技术转化应用能力。(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打造区域质量发展聚合力。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动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争创质量强省标杆城市。积极融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化与周边其他市(州)战略合作,拓展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空间。崆峒区与工业园区协助联动,提升绿色建材、智能制造质量竞争力;华亭市、崇信县、灵台县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化工产品深加工质量水平;泾川县突出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主的生态环保和绿色建材提质升级,延伸农副产品深加工链条;庄浪县、静宁县要围绕苹果、肉牛、马铃薯等优势产品,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提质增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质量发展惠民共享。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提升,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和责任相关保险,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质量安全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打造陇东南综合能源基地,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发展,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拓展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推动煤炭开发利用向燃料原料并重、多元低碳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现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引进吸收,支持重大成套装备、通用和专用设备及核心部件、基础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研发制造,努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培育打造智能终端、节能环保设备、电工电气、矿用机械等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增强先进制造业质量竞争新优势。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和农业精品培育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推进平凉红牛、静宁苹果、蔬菜产业、中药材种植、马铃薯产业标准化生产,推进特色优势创品牌、增效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筑发展新优势,增强九大重点产业链质量竞争力

5.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质量竞争力。对标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推广引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开展资源绿色勘探、智能高效开采、煤机装备智能化等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进一步改进优化工艺设备,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应用及煤制烯烃、芳烃、乙二醇综合利用,促进煤化工废弃物处理处置、聚丙烯无纺布、多层共挤热收缩膜、塑木复合材料、聚丙烯低发泡材料等技术应用与推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平凉红牛产业链质量竞争力。以建成中国高品质肉牛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平凉红牛产业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品牌化、产业集群化。推进平凉红牛“陇字号”认证,持续加强平凉红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甘味”平凉红牛等区域公共品牌及其产品的展示、宣传和推介,增强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主体增强品牌意识,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培育和打造自主企业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品牌体系。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开发优质高档牛肉制品、方便牛肉食品,建设平凉红牛产品“中央厨房”。(市畜牧兽医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静宁苹果产业链质量竞争力。全面落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静宁苹果》地方标准,完善静宁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使苹果生产从苗木选择,建园栽植,后期管理等流程,从严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扩大绿色苹果出口创汇基地和良好农业规范基地认证规模,鼓励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加快发展生态果业、有机果业。加强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假冒静宁苹果等侵权违法行为。建成甘肃省苹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建立果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果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双品牌模式,构建以“静宁苹果”品牌为引领的品牌发展体系。(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设施蔬菜产业链质量竞争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大力推广有机肥+化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建立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加强农膜、尾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产品绿色化,健全市、县(市、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扶持蔬菜生产村社建立监管点,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质量检测室,全面加强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中医中药产业链质量竞争力。推动中药材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中药材产业与休闲农业、康养、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创新中医药健康产品,发展生态康养、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药用动植物观赏、中医药文化旅游等主题项目,打造中医药旅游商品品牌,促进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陇东南地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拓展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功能,进一步打造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互为支撑、地域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康养旅居线路、景点和景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绿色建材产业链质量竞争力。遵循城市规划设计,统筹协调城镇风貌与单体建筑风格,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开发建设一批精品楼盘、精品小区,从需求端带动绿色建材产品开发,彰显平凉特色,提升城市品味。因地制宜,合理增加社区服务、安保、教育、养老、托幼、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着力培育一批信用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智能制造产业链质量竞争力。制造企业要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改造提升,形成新型产品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实施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改造,培育一批主打新产品。实施精品战略,推广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引导推动传统企业适应新需求、应用新技术、发展新模式,鼓励企业深耕产品定位、价值挖掘、传播渠道等,提升产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和控制力,培育平凉制造品牌。(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文旅康养产业链质量竞争力。加速构建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官、关山三大增长极、三大活跃区。崆峒山大景区坚持“景城一体”发展战略,围绕“道源圣地”“崆峒武术”“围棋文化”品牌,精心策划实施一批游客参与度高、吸引力强的旅游项目,打造成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和各类要素聚集的示范平台。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目标,以“舍利文化”“西王母文化”“石窟文化”为核心文化,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业态布局,提升服务功能,打造集祈福朝圣、民俗传承、文化创意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加快推进云崖寺、莲花台一体化发展,打造黄土高原农耕文化区、山地生态绿色度假区。(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生态环保产业链质量竞争力。积极发展环保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勘察设计、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碳排放管理咨询、第三方监测及认证服务等环保服务业,进一步提升环保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引进一批在有价元素提取、余热余压利用装备制造、节能新材料、农林废弃物利用等方面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投资建厂,提升全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模。(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实施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工程

1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管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快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功能,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重点领域质量攻关和产业化突破。研发、生产以平凉地产大宗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药膳配方饮片,在餐饮服务业和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广应用药膳。健全药品、疫苗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智慧监管水平。推进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完善基层监测网络。持续开展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鼓励有实力的药品批发企业投资建设药品现代物流,引导药品市场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深入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电子信息、农产品等重点行业出口商品品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品质提升

18.强化工程质量保障。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及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检测企业的行为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行为监管,加大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力度。(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重点项目、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处理和建材质量追溯机制。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平安百年精品工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动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化发展。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关键技术和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组织开展崆峒奖评选,积极争创鲁班奖、李春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飞天奖等奖项,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提档升级,提升服务质量满意度

21.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加速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服务业提升计划”,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农业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品和业务发展,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推广先进物流组织和运输方式,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服务质量。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平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化发展完善服务标准、规范、质量评价和从业信用体系,提升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和电子商务、法律等新型服务质量满意度,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完善旅游设施和基础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全域旅游服务质量。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支持定制客运等新业态发展。强化生活服务质量监管,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质增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布局城乡便民服务设施,持续提升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公共就业等领域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加快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保障机制。聚焦公众满意度,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公管办、市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品牌建设推动区域品牌高端化发展

24.加快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建品牌的内生动力。开展品牌培育行动,推动形成品牌遴选、培育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发挥质量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树立平凉制造新形象,提升平凉农产品知名度,培育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加强市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持续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积极培育特色优势品牌。指导特色优势产品开展“陇字号”品牌评价认证,积极打造公共区域品牌。推动“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加快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生产性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加强品牌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一站式”服务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27.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计量应用需求,提高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充分发挥法定计量机构作用,支持计量检定机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扩大计量标准建标范围。推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建设,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不断推动形成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基础设施网络。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标准实施,逐步扩大标准化试点示范范围和领域。鼓励引导企业、行业协会通过自主声明,发布高质量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开展标准比对评价,强化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管理。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提高认证认可服务能力。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积极推行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广泛宣传推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助力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积极参与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集约服务产业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先进质量标准、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等研制验证。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动平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广泛运用。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区域产业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监管效能,推动质量治理现代化

30.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更好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加快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机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发挥各级群团组织作用,开展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组织提供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权益维护等服务。深入开展“质量月”等活动,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高质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要把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同步推进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政策统筹衔接,促进产业、科技、财政、金融、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形成有效的质量督导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质量知识普及和先进典型选树,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提高全社会的质量、诚信、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共享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