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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事故,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在全市安排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突出检查重点。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定随车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是否按规定标注了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取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要求。

--强化主体责任。本次专项检查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做出安全承诺,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聚焦重点行业。督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进一步优化改进算法,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强化与公安交警、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配合沟通,协调联动,构建全链条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厂名厂址。

二、不购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拆除限速器、脚蹬等关键性组件或加大电池功率、改装充电器、锂电池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

三、个人对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改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四、如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应拨打12315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作者:姚建刚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