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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4日

各电商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

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平台销售米面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 。相关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要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套餐形式销售的,既要标明销售总价,也要标明套餐内商品品种、数量、重量等具体明细信息,若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合理确定配送、打包费用标准。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要在合理确定成本的基础上制定配送、打包等费用价格,并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配送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价格行为。

四、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平台企业要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严格审查监控,杜绝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保证消费者明白消费。要自觉接受监督,如涉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加强对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加强对平台内骑手的管理、培训和引导,完善平台规则,规范外卖配送服务。平台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等,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